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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产快评 | 数据协同基础设施是数字经济发展重要支撑

2023-12-08 09:50 浏览: 56 次 字号: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升级演进,数据成为重要生产力,深刻推动社会经济结构的变革。然而我们的数据市场发展还面临一些瓶颈,数据管理的条块化情况突出,数据产权制度不明,数据监管和保障制度不足等,这影响了数据要素作用的进一步发挥,需要从国家层面上进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在这一背景下,国家在今年3月宣布组建国家数据局,10月挂牌以来,国家数据局从数据定价、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数据一般可以分为个人数据、公共数据和企业数据。各类数据对于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轻重缓急程度有所差异,不能一概而论。个人数据和公共数据基础设施可以按照规则制定、标准统一、平台建设这样的标准化流程去推动,然而,企业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却比个人数据和公共数据来的更为迫切。比如,在制造业领域,伴随着欧盟新电池法和碳边境调节机制即将实施,向欧盟出口相关产品的企业面临提交碳排放数据的需求(其中,碳边境调节机制要求首次提交碳排放报告的时间是2024年1月31日前,新电池法要求首次提交碳排放报告的时间是2025年2月18日)。在这一背景之下,出口到欧洲的汽车电池,以及钢铁等相关产品上下游的碳排放数据需要进行流转和跨境。

碳排放数据在进行跨国流通时,为保障数据主权和数据的安全传输,需要在各国之间建立共通的数据传输标准和传输规则。因此,各国数据空间的打造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欧盟在《数据战略》提出“欧洲共同数据空间”,旨在构建统一数据市场,其中,Gaia-X是将各产业领域进行横向连接的最全面的数据空间。而Catena-X专门聚焦汽车行业整个供应链的数字化。日本为了打造数据跨境的环境,总务省于2021年发布了《总括数据战略》,提出日本数字化的目标是通过现实世界和虚拟空间融合的系统,实现以人为本的Socity5.0社会,并将跨领域的数字基础设施打造作为发展重点。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日本由经产省推动Ouranos系统,并将碳足迹数据的可视化作为先行领域,同时积极推动与欧洲的数据空间进行对接。

目前,我国已经先后出台了《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并在今年9月发布了《规范和促进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征求意见稿)》,构建起了包括数据跨境在内的数据相关的法律体系。但是,数据跨境相关的细则仍有待出台,“重要数据”等重点术语的定义有待明确,在国际合作上,也尚未通过双多边协议打通与主要经贸国的跨境数据传输通道。目前,在国家数据局的统筹推进下,我国正在推动数据标准统一、数据确权、数据定价等基础性工作。但是整个数据要素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后期与海外相关法律法规、海外数据空间的互相认可和对接都需要时间,如果按照常规流程来推动的话,企业数据,尤其是相关向欧盟出口产品数据跨境应该是来不及的,针对这部分有需求的数据跨境,有必要采取特殊手段来进行应对。

为了更好的应对上述需求,可以优先推动中欧相关企业之间进行数据跨境传输的实证试验,这一过程中可以利用北京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等政策先行示范区作为双方合作的载体,也可以应用哈希算法、隐私计算等相关数据脱敏的技术手段,在确保数据主权和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数据的安全跨境传输,打造双方小范围的可信环境。然后基于该实证试验的进展情况出台相关政策,制定相关规则,并进行相关行业数据平台的建设。后续企业间数据传输的合作经验也可拓展到其他行业,并为个人数据和公共数据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参考。

(来源:通信产业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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