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通信行业协会

忘记密码

党的领导融入混合所有制公司法人治理70问(二)

2022-07-04 14:52 浏览: 832 次 字号:

30.什么是“三重一大事项”?

2010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根据该意见,三重一大事项包括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并列举了以下26类事项:

1)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委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企业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企业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2)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主要包括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下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3)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4)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企业或者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对外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31.国有企业的重大事项是不是就是“三重一大事项”?

国有企业的重大事项均包含在“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内;但是,从实践角度讲,两者不能完全等同。

由于《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重点并不在于准确界定国有企业的重大事项,该意见所列举的“三重一大事项”过于笼统,而且相互之间存在交叉。实践中,并不能直接使用该意见所列举的“三重一大事项”。

32.混合所有制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哪些?

混合所有制公司的重大事项划分为:法人治理、 战略规划管理、改制重组管理、投资管理、产权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上市公司管理、财务管理、 国有产权和国有权益登记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以及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管理10个类别,150余项。根据层级、行业的不同,混合所有制公司的重大事项有所区别。

33.股权多元化公司党组织设置有什么要求?

股权多元化公司属于国有全资企业,党组织的设置等同于国有企业。

34.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委员会成员怎么产生?

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一般在其成立之初商定。实际工作中,党组织委员会成员由本企业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小股东派出人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在本企业党组织内任职。

35.混合所有制公司是否应当设置党组织?

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根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混合所有制企业同样应当加强党建工作,2020年中央将研究制定加强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36.外商投资的企业是否应当设置党组织?

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九条关于公司应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外资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

37.混合所有制公司是否适用《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国有控制的混合所有制公司适用《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38.非国有控制混合所有制公司中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

非国有控制混合所有制公司党组织是党在企业中的战斗堡垒,在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39.非国有控制混合所有制公司中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非国有控制混合所有制公司党组织主要职责包括: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教育党员和职工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引导和监督企业合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2)团结凝聚职工群众。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主动关心、热忱服务党员和职工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把广大职工群众团结在党组织周围。

3)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积极反映群众诉求,畅通和拓宽表达渠道,依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社会稳定。

4)建设先进企业文化。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企业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活动,塑造积极向上的企业精神,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促使企业诚信经营。

5)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组织带领党员和职工群众围绕企业发展创先争优,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模范作用,促进生产经营。

6)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组织设置,健全工作制度,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和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组织在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中的职能作用,提高党务工作者素质,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和带动群众组织发挥作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40.混合所有制公司党组织设置的基本要求?

混合所有制公司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党员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5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10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委。

纪检监察机构应按要求同步设置。

41.人数较少的几个企业,是否可以设立联合党支部?

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联合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42.三年行动方案对于党建工作有什么新的要求?

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坚持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积极推动党建责任制和生产经营责任制有效联动。找准基层党组织服务生产经营、联系职工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着力点,切实发挥好基本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3.国有控制混合所有制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的总体要求和具体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

把方向,就是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国有控制混合所有制公司坚持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管大局,就是要坚持在大局下行动,议大事、抓重点,加强集体领导、推进科学决策,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促落实,就是要管干部聚人才、建班子带队伍、抓基层打基础,领导群众组织并发挥其作用,凝心聚力完成企业中心工作,把党中央精神和上级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44.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具体表现在:

1)加强企业党的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

2)学习宣传党的理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在本企业贯彻落实;

3)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依章程行使职权;

4)加强对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5)履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6)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发展;

7)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企业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45.党支部(党总支)发挥什么作用?

国有控制混合所有制公司党支部(党总支)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要职责是:

1)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

2)按规定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本单位负责人开展工作;

3)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和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5)监督党员干部和企业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财经人事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6)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

46.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程序是不是就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不应该这么理解。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重点在于:根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部署,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要求,以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重点,进一步贯彻落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1)坚持集体决策原则,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2)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

3)完善专家咨询机制,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4)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的合法合规。

而党组织事前研究讨论程序,是党组织事前对企业重大事项决策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也就是在企业重大事项决策中发挥党的领导作用,是把党的领导有机嵌入公司法人治理的重要环节,坚决防止和克服使党的领导游离于公司治理之外的错误做法。

47.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具体表现为何种决策权利?

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在企业重大事项决策中具体表现为:

1)决定权;

2)把关权;

3)监督权。

48.党组织享有决定权的具体重大决策事项包含哪些?

党组织的决定权体现在有关以下内容的重大事项:

1)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

2)企业重要人事任免;

3)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4)党风廉政建设;

5)意识形态工作;

6)思想政治工作;

7)精神文明建设;

8)统一战线;

9)群团组织工作。

49.党组织享有把关权的具体重大决策事项包含哪些?

对于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党组织行使把关权。

50.党组织对重大事项决策行使把关权的程序是什么?

可根据以下基本程序,结合企业经营管理特点制定:

1)前置研究讨论。通过研究论证、意见征求,拟提交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层决策的重大事项,应先经企业党组织研究讨论,以党组织会议形式,对重大事项提出前置研究意见,提交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层作进一步决策。

2)会前沟通。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组织成员,在议案正式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前,应与董事会、经理层其他成员进行充分沟通,提出党组织意见和建议。

3)会上表达意见。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组织成员在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时,要充分表达党组织意见和建议,对于拟作出的决策违反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侵犯公众和职工合法权益时,要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策事项的意见。

4)会后报告。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组织成员在会议结束后,要向党组织报告落实情况,党组织要对未执行党组织决定的党组织成员批评纠正、问责、追责。

51.党组织对哪些事项享有监督权?

党组织对企业经营管理所有事项均享有监督权。

52.党组织怎样行使监督权?

对于公司拟作出的重大决策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或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引发重大不良社会影响和稳定问题,党组织要提出撤销或者缓议的意见;得不到纠正的,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53.对于党组织融入企业法人治理有没有具体工作要求?

有。

1)应当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2)根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应当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2020年,应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

(来源:赛尼尔法务管理

信息通信建设服务能力管理系统 企业法律合规风险预警系统 信息通信行业信用信息系统 OA系统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湖北省通信管理局 湖北省通信学会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增值服务专业委员会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电缆光缆专业委员会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网络运维专业委员会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网络安全专业委员会

部分会员单位:湖北邮政 湖北电信 湖北移动 湖北联通 武汉邮科院 长飞光纤光缆

主办单位:湖北省通信行业协会
汉口解放大道798号(2楼) 联系电话:027-85828266
鄂ICP备1801948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