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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业务已“改头换面” 监管方式应“与时俱进”

2012-10-17 15:14 浏览: 1,915 次 字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  赵闯 马慧 王钰铮

随着3G业务的迅速发展,智能终端的大规模普及,增值业务已从短信、彩信、彩铃、声讯等2G时代的功能型业务向手机视讯、手机阅读、手机微博等移动互联网业务转变。增值企业也由原来价值链上附属于基础运营商、缺乏核心竞争力的一环,发展到目前具备一定竞争力,甚至对基础企业的地位产生威胁的一股力量。因此,对增值业务的管理也相应地发生了一些变化,要求监管方式更加灵活多样。

但无论如何变化,接入仍是增值业务的咽喉,因此,以“谁接入谁负责”和“谁收费谁负责”为原则的管理模式仍然适用。

从点播定制到应用商城

业务模式已发生巨变

增值企业的业务内涵、种类、发展模式等都与原来大为不同。增值业务市场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技术和需求促进移动增值业务蓬勃发展。智能终端的大规模普及和3G网络的广泛应用是网络技术推动增值业务发展的两个革命性标志。智能终端是传统手机、多媒体电脑与互联网终端的集成体,在汹涌而至的3G浪潮中,终端作为网络服务和各类增值服务的载体,开辟了移动增值业务的新天地。

电信增值业务的产生,除了技术推动因素外,由用户需求升级而产生的市场需求是促进电信增值业务不断更新的重要驱动力。当前用户对运营商应用服务就有升级的需求,特别是在应用服务方面,例如由语音、文本信息升级为图文视频、多媒体交互、虚拟现实等。

应用服务、手机电子商务将成为增值业务未来的主流。截至2012年年中,中国移动MM注册用户、中国电信天翼开放平台注册用户均达到数亿的量级,3G和4G的普及也促使开发者不断开发新型应用,包括未来支持云计算技术的各类新应用。应用服务市场创造了一个全新的业务模式,在这个业务模式下,基于各种应用平台进行创新的应用开发让更多人更容易参与进来。麦肯锡预计,到2015年,全球的移动应用、服务和管理业务营收将达到546亿美元。

同时,电子商务近年来发展势头迅猛,2011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7万亿元,但目前大部分交易由传统互联网产生。随着移动互联网使用不断优化、安全认证技术日趋成熟,以及金融政策、法律法规等配套环境的完善,明智的电商一定会抓住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契机,通过移动支付、物联网等技术,将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的商业模式有机结合,手机电子商务必将成为增值业务中又一个重要领域。

企业创新能力增强,业务模式变化,催生新的监管模式。在技术、业务、需求的多重驱动下,增值企业蓬勃发展,已由之前主要依靠短信息点播、定制增值业务的方式,发展为用户通过移动互联网或应用商店直接购买、体验、使用增值业务的模式。但由于增值业务领域进入门槛较低,企业间相互模仿甚至抄袭现象较为严重,一个好的盈利模式一旦出现,会很快被别家所效仿,同质竞争十分激烈。从用户感知的角度,则是产品雷同,没有创新。因此,能否在同类产品中脱颖而出,企业的创新能力被空前强化。

同时,增值企业的地位也发生了巨大改变。原来增值企业必须依托于基础运营商提供接入和代收费,在价值链上完全处于下游,基本没有发言权,现在已经逐渐出现了一些具备一定规模、一定竞争力的增值企业,它们具备与基础企业、终端企业的谈判能力。同时,这些企业一般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用户规模也较为庞大,在价值链上地位日益突出。因此,对增值企业的监管方式也要与行业发展相适应。

从企业端到用户端

监管方式需灵活多样

当前的增值业务及增值市场已经与几年前不可同日而语,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业务正在成为增值业务的核心,增值业务呈现出的开放性、多样性、分散化特点,对监管机构管理方式的有效性、灵活性、及时性提出新的挑战。

强化准入年检环节,逐步建立信用体系,保障行业良性发展。伴随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诞生了大量增值企业,导致当前增值市场企业数量众多却良莠不齐。因此,把好增值业务市场准入关尤为重要,适当提高增值业务企业进入标准,强化企业年检制度,将服务能力、信誉水平等指标纳入企业年检,强化违规处罚措施,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同时,逐步形成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将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信息安全保护水平,以及企业服务质量、用户投诉申诉数量等指标进行综合,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根据企业信用等级进行管理,规范电信及互联网企业行为。

充分利用新技术,鼓励公众参与,创新管理手段。大部分增值业务是基于用户终端的,对于这些业务的监管,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增加监管灵活性。例如在应用商店中发布免费测试软件,用户下载使用过程中,随时可以对自己使用的各类增值业务进行业务质量指标测试、上传,或者填写服务质量调查问卷,并可以查询各种调查结果;如果遇到不满意的情况,还可以一键投诉。这种公众参与的监管模式,不仅可以为监管机构提供一手信息,也为广大用户提供了参与行业管理、监督行业发展的机会,这些数据对于增值企业的发展和服务质量提升更是不可多得的资料。

结合业务特点进行管理,逐步提升服务质量。当前,增值业务种类繁多、特点各异,有效的监管必须依托于业务特点进行。例如,移动应用商店业务具有开放性的特点,对移动应用商店的管理,除了对业务平台提供者的监管,还要包括对各种应用本身的宣传、资费定价、体验订制、计收费甚至售后服务等与用户权益直接相关的方面,一旦发现问题必须严格控制。因为这些问题让用户对某一个企业产生负面感受,他会将这种感受扩大为对整个行业的评价。

同时,针对移动业务的监管除需要相关部门协同外,还需要发挥产业链各环节相互制约的作用。发挥基础企业的作用,无论是作为传输管道也好、业务平台也罢,基础企业在通信行业中的地位毋庸置疑,其接入能力仍然是增值企业的咽喉。因此,通过“谁接入谁负责”的管理方法仍然适用,同时,基础企业还将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有助于行业形象的塑造。(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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